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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2章 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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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手腕的牛筋磨断了,手腕一点都没有伤到。只是为了固定锄头,苏有道用后背紧紧抵着锄头的柄,在后背上烙下一道深深的木柄印。

    每天会有两次有人来送饭,中间会有两次巡视检查,这是每天固定不变的巡视,苏有道早已熟记在心,所以他记得住间隔的时间,他知道在这些间隔期间,他是来得及磨断腕上牛筋的。手上的牛筋磨断,再弄断脚上的就更容易些,脚下的牛筋捆得太紧,已经勒破了足踝,但苏有道只是轻轻地蹙眉,然后稳稳地把牛筋磨断,他把两截磨断的牛筋抛在地上,就像晚上就寝前脱掉的衣服,还

    摆放的很整齐。

    然后,他就拉开棚屋的门,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深深地吸一口气,迎着阳光,慢慢放开了适应了光线刺激的眼睛,恍惚间,他想起了十多年前,似乎回到了那个充满杀戮的时间,他的武功,就是在那一次生死搏杀中失去的。

    然后,他隐约看到了什么,便冷静地回过身,弯下腰,捡起了一截稻梁秆儿。

    旷雀儿挎着篮子,迈着轻盈的步伐,赶向棚屋。

    那棚屋下边的地窖里,藏着一个人,据说是太子的谋士。

    雀儿今年十七岁,身段窈窕,模样儿清秀,从前年开始,就已陆续有媒人登门了,不过旷寒四旷老爹总说闺女还小,二十之前不考虑让她嫁人。

    “还不是指望着多养闺女几年给他赚钱?那闺女勤快呢,一点都不比男子汉弱。”媒人们悻悻离去的时候,总是这般不怀好意的腹诽着。

    十七岁的雀儿在当今这个早婚的年代,确实已经算是大姑娘了,嗯……马上就要迈进老姑娘的行列。不出所料的话,也许明后年老爹就会给她成亲,但她的丈夫,一定是自己人,是殿下的人。

    她是死士,她的男人一定也是,而他们的孩子,将来也必须是殿下的人。

    不过,雀儿一直没有找到一个中意的男人。

    之前有一回去长安办事,老爹带她去过灞上,灞上有户人家,家里有十几个年轻人,和她一样出身贫寒的孤儿。他们中不泛人才,能文能武,年轻健壮,不过雀儿没有喜欢的。老爹旷寒四不是她的亲爹,却是她的师父、养父兼上司,对她最为疼爱,老爹说明年要去洛阳一趟,那边也有他们的人,到时候可以让她再去相相看。如果她还是没有自己中意的人,那十有八九就是老爹

    来替她选择了。

    自从负责了苏有道的看护和饮食,雀儿忽然觉得心里似乎悄悄住进了一个人,虽然还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。

    苏有道的成熟、稳重和有风度的谈吐,和她的“兄弟”们还有灞上的那些年轻人截然不同。他们是有活力的、充满朝气的,可在雀儿看来,却总觉有点幼稚。

    雀儿不是那种天真烂漫、不知世情疾苦的女孩,大抵从小承担较多,责任较重的女子,对她们有吸引力的异性,就不是那种血气方刚、荷尔蒙满腔,整天似乎都有发泄不完的精力的男子。

    她们需要一个比她们更能看明白这个世界的人,一个经验、阅历、智慧都在其上的成熟的人,那才让她们觉得心里踏实,有安全感。

    苏有道每次都只有在吃饭的时候,才会被取下塞在口里的东西。但他从未有一点狼狈的感觉,哪怕是被捆在那里,嘴里也塞了东西,撑得脸颊变形时,他的风度也无懈可击。

    取下塞嘴的东西时,他会说些话,恰到好处的话,叫人如沐春风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阶下囚,他自始至终就没说过什么劝降或者引诱的话,如果他敢那么做,雀儿就会打落他的满口牙齿,哪怕她对这个男人颇有好感,但她对殿下的忠心,却勿庸质疑。

    今天又到了该送饭的时间,雀儿甚至有些期待。她已经听说了朝廷那边的动静,也知道由她照料的这个男人很快就要送走,这个男人在她的生命中,终究只是一个过客,哪怕他曾触动过她内心的柔软。

    等这人离开,老爹也会带他们离开,这里已经算是暴露,不能久呆了。所以她和那个男人,今生或许也就没了相遇之期。雀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,更不会天真地似为他们之间能发生点什么。

    但她喜欢跟这个男人在一起,哪怕是敌对的关系,所以她格外地珍惜这最后的时间。

    所以,她今天来送饭的时间比平时早了一些……

    那个男人不见了。

    雀儿还没进地窖,就确定那个男人不见了。因为她看到了地上整整齐齐的四段牛皮筋。

    她脸色一变,放下篮子,先点燃一枝火把扔下地窖,然后才冲进去。

    里边地方狭窄,不适合动用兵器,但她的武功,足以使她自信地冲入。

    那人确实不见了,雀儿马上冲出来,吹响了尖利的哨子。

    那哨子,平时只是用来招呼放养的羊儿的,没人注意其中的长短有什么含意,那听起来就是很随意的。

    很快,旷老爹和他的一大堆“儿女”就赶到了棚屋,紧接着,他们就以棚屋为中心,向四下搜寻过去。

    老爹已经下了命令,只搜索半个时辰,半个时辰之后,不管抓没抓到苏有道,立即撤离,这个他们当成家一样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,要抛弃了。

    雀儿拔出了她的剑,杀气腾腾。

    她很喜欢和那个男人相处,可若叫她找到那人,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抓回来,如果他反抗,那就去死。喜欢一个男人,就抛弃了生她养她的父母,从小相处的手足,深入骨髓的信念,只会死心踏地的追随那个男人,哪怕是背叛所有的人,与整个天下为敌,那只是没出息的文人在话本儿里对女人的意淫罢了

    ,那只是因为他们想要那样的女人。

    雀儿一向的认知里,女人比男人更专情、更忠诚、也更理智。才不会那般容易背叛与忘乎所以,烽火戏诸侯的是谁?酒池肉林的是谁?筑朝歌鹿台的是谁?

    男人啊,才是最容易被下半身左右的生物,偏把责任推给女人。说什么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,就算是嫁了人,也是女儿家更知冷知热、更孝顺父母好不好?

    雀儿越想越恼火,不只是因为自古以来世人对女人的不公,还有对她失职的懊恼……

    苏有道平静地躺在水底,叼着一根稻梁杆儿,放平了身体,紧贴着放养鲤鱼的池水壁,水下有压力,所以呼吸容易紊乱,但他的呼吸已经平稳。

    他估算过了时间,实际上捆在柱上的绳索,他如果愿意,昨天就能挣脱了,但那时剩下的时间已经不足以他拱出地窖,并磨断手上的牛筋,所以他耐心地等到了今天。

    但他没有想到,今天那个叫雀儿的姑娘居然早了一刻钟来送饭。他已经没有机会离开,所以他冷静地选择了一段稻梁秸杆儿,躺进了水底,静静的,仿佛他原本就属于那里。

    混浊的水里,肥硕的鲤鱼就在他的脸部上方游戈着,把他当成了一个完全无害的生物,仿佛他只是一直就在那儿的一个石雕……

    苏有道静静的、一动不动的时候,罗霸道正在奔跑着,很苦逼地奔跑着。

    大唐人口流动不像大明时候一般僵化,但户籍管理同样严瑾,他没有过所,所以很多地方都去不了,哪怕平时人家肯卖予吃食、肯给予住宿的地方,但现在上边打了招呼,在抓钦犯!

    没有人为了点蝇头小利,去冒那个风险,所以他只能风餐露宿,野外生存。

    而这样的日子只要过上两天,任何看到他的人,都能从他蓬乱的头乱、憔悴有脸色、满是褶皱的衣袍,看出他的不对劲儿来。

    于是,里正乡长会带着民壮上前盘查,客栈酒肆的掌柜会拒绝做他生意并随后报告,挎着刀吊儿郎当地在城中闲逛的捕虞侯会直勾勾地冲过来,抛开其他人,只对他进行盘问。罗霸道陷入了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,他只能跑。他抢了回门新娘子的驴子跑,抢了去乡下看庄稼的地主老爷的骡子跑,他钻山沟沟,他钻树林子,他寄身山神庙,他不屑与乞丐为伍,虽然他现在比乞丐还

    像乞丐……

    “不靠谱啊!”

    奔跑着,从晨曦微明跑到日到正午,再到晚霞满天,罗霸道忽然大彻大悟了。“他们都不靠谱啊!李孝常李大将军在利州造反的时候,都没有太子这般不靠谱!还有杨千叶,这位前隋的公主……干!母鸡也能打鸣儿吗?她们只能做饭生孩子暖被窝儿啊,我罗霸道好歹也曾是陇西四大

    寇的英雄豪杰啊,我跟着她混?”罗霸道不跑了,他觉得再这么跑下去,他会死得很难看。昨天摸进一个镇子时,他就差点儿被一个想拿赏钱的泼皮一砖头打破他的后脑勺。他突然福至心灵,觉得该确定一下今后的人生目标,得有个……规

    划。

    对!就是要有个规划!这词儿,还是他在东宫六率时学来的。

    我该怎么规划自己的未来呢?

    罗霸道坐在乡间地头儿上,左手边就是埋在地垄边儿的一个坟包,大概刚有人上过坟,上边添了三锹土,右边是一堆沤肥。罗霸道就坐在中间,蓬 头垢面的仿佛一个智者。

    佛祖于菩提树下静坐多年,大彻大悟,遂成世尊。

    达摩面壁九年,终成一代宗师。

    王阳明看了七天竹子,遂立心学。罗霸道……他撸了一把成熟的麦子,用力地搓了搓,奋力地嚼咽下去,然后就头枕着坟堆,脚搪着粪堆,听着麦浪沙沙声,开始为他的未来,发动了他多少年都不用,已经有些生锈的大脑……